随着近几年国家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国内的企业对专利在提升核心竞争力方面的作用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纷纷加强了专利工作。专利申请从提出到申请完成要经过许多程序,过程复杂且繁琐,所以在申请专利时难免会进入误区。今天我们来看看专利申请都有哪些误区。
误区1:很多研发人员觉得,我的研发成果还在实验阶段,这是申请专利为时过早,等产品上市后再申请专利更合适。殊不知,这时已经晚了,即使你侥幸获得授权,专利也处在不稳定状态之中。
此时如果你发现有人侵权并提起诉讼,侵权人则会以专利申请之日技术已经被公开为由进行抗辩。你不但打不嬴官司,而且以前为申请专利所花费的精力、时间、金钱统统付之东流。
专利申请的基础不是已经在市场上存在的产品,也不一定是已经成型的产品。因此,只要有了切实可行的想法,就可以着手申请文件的撰写了。
在市场上存在的产品,也不一定是已经成型的产品。因此,只要有了切实可行的想法,就可以着手申请文件的撰写了。
误区2:专利产品的改进不需再申请专利有些发明人申请了一项专利后,就以为可“高枕无忧”,从而忽视了后期的研发工作。
即便开发出了新产品或者新改进,也不再选择申请专利。因为如果他人对该产品作出改进并申请专利,就会反过来限制原专利权人产品的更新换代,致使原专利权人在不经意间沦为“侵权人”,丧失自己的知识产权。
误区3:一项技术成果只能申请一类专利,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有部分发明人认为一项技术成果一次只能申请一类专利,即申请了发明专利就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
其实并不是,一项产品发明可同时申请多种专利,技术方案也可以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批得快,可尽快获得相应保护,只需要8个月左右时间,而发明专利则通常需2~5年审查批准时间。因此,对于一些重要的产品发明,若发明人只申请了发明专利,而此时他人同时申请了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那么他将先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拥有了产品的专利权。发明人使用该产品,反而构成了侵权。因此,如果想要获得全面的保护,应当对每一个创新点单独申请专利。
误区4:有专利证书就有了有效的专利权这其实是多数专利权人的普遍认知误区。
在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进行实质审查,即使在你申请之前已经有人就相同的技术方案申请过相同的专利,你的申请仍可能会被批准。即使是进行实质审查的发明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也无法确保对世界范围内所有相关的文献资料都检索过。所以得到专利证书,并不代表你的专利是真正有效的专利,只是代表国家知识产权行政机关对该专利申请的批准。
只有在你的专利有效期内没有人对你的专利提出无效宣告,或者有人提出无效宣告,但复审委员会经过复审后维持了你的专利权,此时你的专利才是真正有效的专利。一旦有人对你的专利提出无效宣告,那么你的专利会百分之百地被无效掉,也就是说你并没有取得有效的专利权。
误区五:严守“技术保密”,技术方案不清晰很多单位的发明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只有几句话,技术方案完全没有交待清楚,这给专利代理人制作正式专利申请文件造成很大的困难。
当撰写人员要求发明人提供更多的技术方案时,他们会以技术保密为由拒绝。事实表明,发明人对于保密与公开的度掌握不清,自以为的保护行为只会导致专利申请的效率降低。如果一件专利申请被审查员以技术方案公开不充分为由而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则这件专利申请很大概率会被驳回。
误区6:有些发明人取得了研究成果后不去申请专利保护而是先去发表文章或成果鉴定,而这样就不可避免要公开技术内容,使专利申请失去新颖性而得不到保护。
在专利代理过程中,也常常会碰到极具市场前景的专利申请因过早发表学术文章而不得不放弃,非常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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