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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必备五性':新颖性、创作性、实用性与完整性、合理性 23Dec

专利申请'必备五性':新颖性、创作性、实用性与完整性、合理性

专利,从字面上是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专利”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后来指英国国王亲自签署的独占权利证书。

专利在现代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家的区域性组织,根据申请而颁发的一种文件。这种文件记载了发明创造的内容,并且在一定时期内产生这样一种法律状态,即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在一般情况下他人只有经专利权人许可才能予以实施。

专利在中国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类型。
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国务院主管全国专利工作和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的直属机构。
国家知识产权局(“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Administration,PRC”,或“China 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Administration”。对外正式简称为“CNIPA”),原名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简称中国专利局),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国专利局更名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成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主管专利工作和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其中,国家知识产权局下设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2018年深化国务院机构改革,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职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商标管理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主要职责是,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负责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的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等。商标、专利执法职责交由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承担。
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一般均设有知识产权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在中国,专利的含义有两种:
1.口语中的使用,仅仅指的是“独自占有”。例如“这仅仅是我的专利”。
2.在知识产权中有三重意思,比较容易混淆,具体包括:
第一,专利权,指专利权人享有的专利权,即国家依法在一定时期内授予专利权人或者其权利继受者独占使用其发明创造的权利,这里强调的是权利。专利权是一种专有权,这种权利具有独占的排他性。非专利权人要想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必须依法征得专利权人的授权或许可。
第二,指受到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即专利技术,是受国家认可并在公开的基础上进行法律保护的专有技术。“专利”在这里具体指的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技术或者方案。(所谓专有技术,是享有专有权的技术,这是更大的概念,包括专利技术和技术秘密。某些不属于专利和技术秘密的专业技术,只有在某些技术服务合同中才有意义。)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创造,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审批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该国内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并需要定时缴纳年费来维持这种国家的保护状态。
第三,指专利局颁发的确认申请人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专利权的专利证书或指记载发明创造内容的专利文献,指的是具体的物质文件。
注意:
需要注意的是,日常生活中,人们通常会把"专利”和“专利申请”两个概念混淆使用,比如有些人在其专利申请尚未授权的时候即声称自己有专利。其实,专利申请在获得授权前,只能称为专利申请,如果其能最终获得授权,则可以称为专利并对其所请求保护的技术范围拥有独占实施权,如果其最终未能获得专利授权,则永远没有成为专利的机会了,也就是说,他虽然递交了专利申请,但并未就其所请求保护的技术范围获得独占实施权。很明显,这两个概念所代表的两种结果之间的差距是巨大的。
这里,专利前两个意思虽然意义不同,但都是无形的,第三个意思才是指有形的物质。“专利”这个词语可以仅仅指其中一个意思,或者包含两个以上的意思,具体情况必须联系上下文来看。对“专利”这一概念,生活中人们一般笼统地认为:它是由专利机构依据发明申请所颁发的一种文件,由这种文件叙述发明的内容,并且产生一种法律状态,即该获得专利的发明在一般情况下只有得到专利所有人的许可才能利用(包括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等)。
由于专利涉及到赤裸裸的利益,世界各国专利相关的知识、法律和规定相当地多而且细致甚至于各不相同,要了解各个细节可通过查询相关具体法律、条文或者国际条约,另外请见参考资料。
值得注意的是,专利的两个最基本的特征就是“独占”与“公开”,以“公开”换取“独占”是专利制度最基本的核心,这分别代表了权利与义务的两面。“独占”是指法律授予专利权人在一段时间内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公开”是指专利申请人作为对法律授予其独占权的回报而将其技术公之于众,使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正常渠道获得有关专利信息。

在当今这个科技日新月异的时代,发明专利不仅是企业竞争力的核心,也是个人创新能力的体现。然而,发明专利的申请并非易事,它不仅需要创新的技术方案,还需要遵循一系列严格的法律程序。本文将揭秘发明专利申请的5大成功要素,帮助申请者更好地准备和推进专利申请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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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

专利申请必备的三性为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简而言之,

新颖性——没有人做过;

创造性——要有技术含量,不是简单就可以做出来的;

实用性——要有应用场景,且应用效果好!


要素一:新颖性


发明专利申请的首要条件便是新颖性。新颖性要求所申请的发明在国内外出版物上未公开发表过,在国内也未公开使用过,且未被他人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这意味着,在提交专利申请前,发明人需要进行全面的专利检索,以确保自己的发明确实是前所未有的。


新颖性不仅是对发明本身的要求,也是对申请时机的考验。发明人应尽早提交专利申请,以防止在准备材料或等待最佳时机的过程中,发明内容被他人公开。此外,对于在外国首次提出专利申请的情况,发明人还可以根据国际条约或协议,在一定期限内享有优先权,从而保护其新颖性。


要素二:创造性


创造性是发明专利申请的另一大核心要素。创造性要求所申请的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这意味着,发明不仅仅是对现有技术的简单改进或组合,而是需要开辟新的技术路径,带来质的飞跃。


为了证明发明的创造性,发明人需要在申请文件中详细阐述发明的技术方案,并与现有技术进行对比分析,突出其创新点和优势。此外,发明人还可以通过提供实验数据、用户反馈等方式,来进一步证明发明的实用性和先进性。


要素三:实用性


实用性是发明专利申请不可或缺的要素之一。实用性要求所申请的发明能够在产业上制造或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这意味着,发明不仅仅是理论上的构想,而是需要具有实际的应用价值和市场前景。


为了证明发明的实用性,发明人需要在申请文件中详细描述发明的技术方案,包括其工作原理、实施方式、预期效果等。同时,发明人还可以提供样品、试验报告、用户试用证明等材料,来进一步证明发明的实用性和可靠性。


除此之外,专利技术还必须要有完整性和合理性,前者既要有系统性,又要有逻辑性,后者既要有科学上的合理又要有现实中的可行,换言之,专利不是谁谁谁都可以做出来的!


要素四:完整性

发明专利申请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申请文件的质量。一份完善的申请文件不仅能够清晰地阐述发明的技术方案,还能够充分展示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发明专利申请文件通常包括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等部分。请求书应写明发明名称、发明人姓名、申请人信息等基本信息;说明书应详细描述发明的技术方案、背景技术、有益效果等;权利要求书应明确界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附图则有助于更直观地理解发明的结构和工作原理。


在撰写申请文件时,发明人需要注重语言的准确性和逻辑性,避免使用模糊、笼统的表述。同时,发明人还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专利代理人或律师来协助撰写申请文件,以提高申请的成功率。


要素五:合理性


发明专利申请不仅需要满足法律要求,还需要考虑市场、竞争、资金等多方面的因素。因此,制定合理的申请策略对于提高申请成功率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发明人需要明确自己的发明定位和市场前景,选择合适的专利类型(如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等)。其次,发明人需要关注竞争对手的专利布局,避免侵权风险,并寻找可能的合作机会。此外,发明人还需要合理安排申请时间和预算,确保申请过程的顺利进行。


在具体操作层面,发明人可以考虑分阶段申请专利,先提交基础专利,再根据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逐步申请相关专利。同时,发明人还可以考虑利用国际专利制度,在多个国家或地区申请专利保护,以扩大市场覆盖范围和增强竞争力。


结语


发明专利申请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但只要掌握了正确的要素和策略,就能够提高申请的成功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完善的申请文件以及合理的申请策略是发明专利申请成功的五大要素。希望本文能够为广大发明人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和启示,助力他们在科技创新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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