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能被无效和不被无效,实质上涉及到的是专利权的稳定性。专利权的稳定性受到多方面的影响,但最基本的因素是来自技术方案本身。发明专利需要经过国知局的实质审查,符合条件才予以授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我国采用的是初步审查制度。除非在申请进入初步审查时审查员已经得知有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了专利或者发现有明显的实质性缺陷,否则,不进行实质审查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相对容易获得专利授权,这就使得这两种专利权的稳定性相对较差。
这就需要利用专利权评价报告。专利权评价报告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在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被授予专利权后对相关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进行检索,并就该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权条件进行分析和评价,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是一种官方出具的较权威专利质量评价。简单说就是官方出具的专利“含金量”证明。专利权评价报告可以作为法院及有关部门判断是否侵权的依据,以应对专利侵权纠纷。
01
专利检索
专利申请同商标注册一样,在申请前最好进行检索查询。特别是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由于没有实质审查的过程,相对容易被授权。
02
提高专利申请文件质量
专利申请文件是申请人向国知局说明专利状况,要求维护专利权的重要依据。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03
修改权利要求书
专利被无效的一大可能在于权利要求书所要求的保护范围太大,这种情况下可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缩小原有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以取得专利权的维持。
根据专利法有关规定,进入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后,专利复审委员会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有关文件的副本送交专利权人,要求专利权人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当专利权遭遇他人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时,需进行专利无效答辩,以免专利权丧失或专利保护范围缩小。
专利无效答辩是专利法赋予当事人的法定权利,同时也是当事人向专利复审委反驳对方观点的唯一途径。专利复审委对案件往往采用书面审理和口头审理相结合的审查方式,不答辩无疑将增加对方无效宣告的成功机率,答辩无疑将增加我方成功的机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