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随处可见“假名牌”,这不是“大家来找茬”的游戏,而是网购时必须经历的“眼力大考验。
“蓝月亮”和“蓝月壳”并不是个例,再如“康帅博”和“康师傅”,“激动”和“脉动”,“雷碧”和“雪碧”,“王老吉”和“王老菊”等,从字面看就极易误导消费者,由于在商品包装等其他方面与别人商品包装近似,也会引起消费者混淆,属于傍名牌侵权。
近些年来,一些企业“傍名牌”的手法也日趋隐蔽,比如一个洗衣粉生产企业注册商标“周住牌”以傍“雕牌”。“周住牌”从商标来看与“雕牌”毫无关系,但企业在使用中把这两个字标示的与“雕牌”非常像,这实际上也是一种‘傍名牌’的表现。
你以为买的是娃哈哈,结果回家发现是娃啥啥;你以为买的是奥利奥,结果是粤利粤;你以为买的是康师傅,结果是康帅博……
之所以“傍名牌”现象频出,与企业主体法律意识薄弱,侵权成本低,希望通过模仿赚快钱有关。要真正改善“傍名牌”的情况,除了政府加强监管外,也需要各市场主体提高法律意识,同时提高自主创新的意识。
“傍名牌”让消费者和真正的品牌商头疼不已,要防止“傍名牌”现象发生,可进行“联合商标”与“防御商标”注册策略。
前者是同一商标权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一批与自己真正使用商标相近似的商标;后者主要是指同一商标所有人将其商标在不相类似的商品上分别予以注册,以防被别人在这些商品上注册该商标。
防御商标和联合商标的区别:
防御商标
防御商标是指较为知名的商标所有人在该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或类似商品(服务)以外的其他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的若干相同商标,为防止他人在这些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使用相同的商标。原商标为主商标,其余为防御商标。
我国现行的《商标法》对此种商标尚无明确规定。按照国际惯例,此种商标一般难以注册,但一经注册,则不会因其闲置不用而被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撤销。
联合商标
联合商标一般是指同一商标所有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若干近似商标。这些商标中首先注册的或者主要使用的为主商标,其余的则为联合商标。
这种相互近似商标注册后,不一定都使用,其目的是为了防止他人仿冒或注册,从而更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商标。联合商标以其中的一个商标为主,称为主商标,亦称之为正商标。
因联合商标作用和功能的特殊性其中的某个商标闲置不用不致被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撤销。
由于联合商标相互近似的整体作用,因此,联合商标不得跨类分割使用或转让。
防御商标的两种方式
一、跨类别防御
根据《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分类》,目前我国所有商品及服务共划分为45个类别。
跨类别防御是指企业在其中一个类别申请注册了商标后,又在其他之后可能涉及的类别注册相同的商标。
二、同类别防御
同类别防御是商标所有人在同行业、同类别内注册与原商标近音、同音或字形近似的商标。
如阿里巴巴注册了“阿里爸爸”、“阿里妈妈"等商标。
老干妈注册了“老干爹”、“老干娘”等商标,同类别防御注册较为常见。
防御商标对于企业来说意义巨大,它既可以防止他人对商标进行侵权,也可以降低商标维权成本。
因此,企业注册防御商标可以说是一举多得。但同时要做好商标监控,预防商标被撤三或到期未续展商标被注销。如涉及到图形商标,可根据具体使用和版权、外观专利组合保护。
所以想要保护好品牌,一定要重视防御商标,自己不注册可能被别人抢注了。品牌未动,商标先行,不要等到需维权,要花费巨大人力、财力时才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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